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

做門徒的條件

耶穌轉身向他們說:「……不論誰,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,在我後面走,不能作我的門徒。……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14;27,33)

十字架是痛苦的標誌;捨棄也是困難的抉擇,作耶穌的門徒很不容易,為什麼還有人不斷地要跟隨祂呢?

聖女小德蘭說:「我們受苦,並非中悅天主的事,但為我們很重要。……我們尚未到達天鄉,需要用試探來煉淨我們,好似金子被火煉淨一般。」;聖女十四歲時,已懂得受苦的益處:「在所有的杯爵裡,都該調和點苦膽;磨難能幫助我們,遠離世物舉心向上。」;聖女在耶穌和聖母的行實上,看出天主並未免他們的痛苦,就更看重自己所受的苦;她知道吾主耶穌用十字架,救贖了我們;我們若要幫助耶穌救贖世界,也必須用十字架。……聖女無論遇到什麼痛苦,都本著愛情去忍受,她見到從痛苦中,能生出如許的恩寵,所以她還熱愛痛苦。《小德蘭靈修精華75-79頁》

主耶穌,在世上,痛苦是免不了的事,每人有不同的十字架,請助我們,舉目仰望受苦的禰,讓我們有承受痛苦的力量。同時,向聖女小德蘭學習,本著愛慕禰的心去吃苦,雖苦猶甜,並在經歷痛苦後,能體會到禰賞賜的恩寵。阿們。

聖女小德蘭,傳教主保,請為福傳事業祈禱,請為中華教會祈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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