擔待近人的缺點
我若是有全備的信心,甚至能移山;
但我若沒有愛,我什麼也不算.
我若把我所有的財產全施捨了,
我若捨身投火被焚;但我若沒有愛,為我毫無益處.
(格前十三:2-3)
有移山的信德,有施捨錢財的能力,有捨身被焚的勇力,但沒有愛為根基,在保祿宗徒看來,也是枉然! 生活中,其實並不需要這麼壯烈的擔當,平凡的言行,足以流露我們對人的心意.
聖女小德蘭體驗了,愛是對近人的一種態度,以及對周遭環境的一份關懷.
『現在我明白了真正的愛德,就是擔待近人的缺點,對別人的過錯不大驚小怪,反而注意效法他們最小的優點,從而得到益處.我也學會了, 真正的愛德不可封閉在心中. 因為「人點燈並不是藏起來,或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台上,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.」這盞燈,我想是代表了愛德的光明甜美,不僅光照我們的近人,也光照著普天下所有的人. 』(上智出版社,《純然交託—和小德蘭祈禱30天》,頁132)
天主造人,各有不同,人人都有特質和不足, 祈求慈悲的天父幫助我們看到近人身上的優點,發覺別人美善的品德,見賢思齊起而效尤;對近人的缺失和不同於自己的習性,也能培養自己包容的雅量! 為此,請念一遍《天主經》《聖母經》《聖三光榮經》,也請聖女小德蘭助我們一臂之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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