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

主愛的教導

【凡信耶穌為默西亞的,是由天主所生的。凡愛生他之父的,也必愛那由他所生的。幾時我們愛天主,又遵行祂的誡命,由此知道我們真愛天主的子女。原來愛天主,就是遵行祂的誡命,而祂的誡命並不沈重,因為凡是由天主所生的,必得勝世界:得勝世界的武器,就是我們的信德。】(若一書五:1-9)

愛與誡命,看似兩個互相抵觸的概念,卻是相依相生的。遵守了誡命,才得享受真實的自由和愛。毫無約束的為所欲為,看似自由,卻極容易在自以為是的張狂中,迷失了自己,甚至誤導他人。聖女小德蘭心細如絲,常常以天主的愛來省思或規範自己的行徑。她在回憶錄中有這樣的表達:

[失落靈魂,原來是極容易,一個人只要沿著俗世那條開滿了櫻草花的路徑迷失下去,就往往會錯誤到底了。若你稍持超然的看法,自然能領會出世俗給人的歡樂,不過是變相的痛苦,而不會為了一時的虛譽而感到滿足了。如果不是天主自起初就召喚我,使我對崇高的理想發生嚮往之心;如果世界一直向我展現它的笑靨,我不知自己會墮落到什麼地步。祂對我的仁慈,使我深深感動。如智慧書中所說:『在邪惡攫取我的思想以前,在敗行使我心動以前,祂自世俗中將我搶救出來了。』(智四:11)](光啟出版,《聖女小德蘭回憶錄》,頁103)


聖女小德蘭時時以天主的愛作為皈依的教導,視美譽和讚美為導致迷失的誘惑。誡命與愛、誡命與自由,是相輔相成的,對主的愛愈深,愈願意遵守誡命,也愈會得到在主內的自由歡暢。感謝聖女小德蘭陳述她的神修理念,讓今世的信友們,可心悅誠服地效法她愛主的情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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