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

上愛天主下愛人


法學士試探耶穌,問他說:「老師,法律中哪一條誡命最大?」耶穌對他說:「『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愛你的天主上主』這是最大的,也是第一條誡命。第二條和它相似,你應愛人如己。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。」(瑪22:35-40)

「愛」在纖細、柔軟、專注、欣賞的情境中,被發現、被感受。匆忙、不在意的時候,「愛」與我們擦身而過,不是「愛」不在,而是少了那份覺察。

有一天,小德蘭同依弱斯姆姆散步,在花園的階邊,看到一隻翼護著小雞的母雞。有些小雞由翼下向外張望。德蘭停步凝望以至依弱斯姆姆問她為何而哭時,她竟語不成聲。後來她解釋道:「我感於天主如何用這個景象教導我們看到祂的柔情。窮我一生,祂都是這樣的照顧我。我的心靈泉湧著熱愛和感恩。」《參見赤子心孺慕情小德蘭的福傳靈修23頁》……小德蘭死後出版的《靈修小道》及她「由天堂灑下玫瑰花雨」,使無數讀者以及向她祈求代禱的人受益,也使無數人皈依。她實踐了生前的承諾:「我要為世人工作來度我天上的歲月:去愛,去被愛,去讓愛的天主為世人所愛。」(同書13頁

天主賞賜聖女小德蘭敏銳體察愛的能力,我們可以由她的教導中,練習這樣的敏銳,向天主求這樣的恩典,敏於感受到「愛」,並把它帶給周圍的人。

聖女小德蘭,福傳的主保,請為我們熱愛聖體祈禱,藉著聖體與主結合,活出主愛的生命,「去愛,去被愛,去讓愛的天主為世人所愛」。效法妳活出基督愛的精神,作為福傳的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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