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

良心的潔淨

假如公山羊和牛犢的血,以及母牛的灰燼,灑在那些受玷污的人身上,可淨化他們得到肉身的潔淨,何況基督的血呢?他藉著永生的神,已把自己毫無瑕疵的奉獻於天主,他的血豈不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,除去死亡的行為,好去事奉生活的天主?」(希913-14

        什麼能潔淨我們的心靈?有些話,如盟約,刻在石版上、紀錄下來,以免遺忘,或為流傳後世;有些話,如天主的誡命,是用在生活中,用言行實踐出來。誡命,是一種規勸和愛的準則。聖女小德蘭將遵守耶穌的話,視為享受福樂的唯一條件。

  吾主耶穌曾這樣許過:「誰愛我,必遵守我的話。我父也必愛他。我們要到他那裡去,並要住在他那裡。」(若1423遵守耶穌的話是享受福樂的唯一條件:這條件是為了「他」要在愛情上接受考驗;而該遵守的「話」,我認為就是「祂」自己,因為祂稱做「聖言」,或天主聖父的永生之「道」。《參閱靈心花絮100頁》

        聖女小德蘭,請為我們祈禱,樂於聆聽耶穌的話,讓基督的聖言成為生活的規範,助我們度一個有紀律的生命,以潔淨的心靈,活出聖神的果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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